42. 課程改革權力運作會帶來正反面的作用,下列何者不是避免反作用的方法?
(A)強化反省批判能力
(B)強化規訓的權力(disciplinary power)
(C)增列預算資助另類課程改革論述
(D)增加理性溝通與論辯
統計: A(161), B(3429), C(1177), D(142), E(0) #1814313
詳解 (共 4 筆)
二、管教的手段
規訓權力的主要功用是「訓練」,而不是挑選與徵用,它把對象結合起來是為了增強與使用它們,並進行分類、解析、區分,而其分解程序的目標是必要而充足的獨立單位。這是一種把個人既視為操練對象又視為操練工具的權力的特殊技巧。規訓在運作時是一種精心計算的、穩定的結構,而規訓權力的成功應歸因於使用簡單的手段:層級監視、規範化裁決以及它們在該權力特有的程序——檢查(考試)中的組合。
層級監視:一切權力都將通過嚴格的監視來實施,任何一個凝視目光都將成為全面施展權力的一部份。監視在建築上的運用是為了便於對內進行清晰而細緻的控制——對居住者發生作用,有助於控制他們的行為,對他們恰當地發揮權力的影響,有助於了解他們,改變他們。監視使得個人行為不斷被對象化、在愈益被細密劃分的過程中是次要的但也是無懈可擊的。在規訓機構裡暗含著一種類似用於觀察行為的顯微鏡的控制機制,這些機構所創造的分工精細的部門圍繞著人形成了一個觀察、記錄和訓練的機構。
規訓監視有兩個要求:其一是完整地形成一個不間斷的網絡,從而能夠增加其層次,把各層次散佈在需要監視的整個平面上(視界要求)。其二是結構合理,不會將一種惰性力量壓在需要規訓的活動上,不會成為這種活動的制動器或障礙(觀察要求)。總之,它應能加入規訓機制,並能增加其可能的效力。它必須被分解為較小的因素,但其目的在於增大其生產功能;使監視具體化並切實可行。
分層的、持續的、切實的監督使規訓權力變成一種「被整合的」體系,與他在其中發揮作用的那種機制的經濟目標有了內在聯繫。同時它也被安排成一種複雜、自動的和匿名的權力。在對紀律實行層層監督時,權力並不是一個被占有物或一個可轉讓的財產,它作為機制的一部份起作用。
規範化裁決:在一切規訓系統的核心都有一個小的刑罰機制。它享有某種司法特權,有自己的法律,自己規定的罪行,特殊的審判形式。紀律確立了一種「內部刑罰」,它規定和壓抑著重大懲罰制度不那麼關心因而抬手放過的許多行為。並且,規訓懲罰所特有的懲罰理由是不規範,即不符合準則,偏離準則:整個邊際模糊的不規範領域都應該受到懲罰。這種懲罰可以是一種「人為」的命令——由法律、剛領、條例所規定的;也可是一種準則——學徒期限、期限、能力水準。此外規訓懲罰具有縮小差距的功能:它是矯正性的,「懲罰即是操練」。另外,規訓機構以等級順序這種無休止的分殊化,對行為進行精確的評估,如此紀律就能「實事求是」地裁決每個人。而這種等級懲罰具有兩種效果:一是根據能力與表現來編排學生;二是對學生施加經常性的壓力,使之符合同一模式。
因此規訓懲罰不同於司法刑罰。後者的基本功能不是考慮一系列可觀察的現象、不是區分每個人、不是排列等級、不是加以統一,而規訓機制掩藏著一種「規範處分」,因此創造出一種新的懲罰功能。整個現代刑罰歷史所顯示的司法—人類學功能並不是起源於人文科學對刑事司法的介入,不是起源於這種新的合理性所特有的或似乎與之俱來的人道主義所特有的要求。它起源於造成這些使裁決規範化的新機制的規訓技術。
考試(檢查):檢查結合了層級監視與規範化裁決的技術。它是一種規範化凝視,一種能夠導致定性,分類和懲罰的監視。檢查顯示了被視為客體對象的人的被征服和被征服者的客體化,而權力關係和認識關係的介入在檢查中大放異彩。首先,檢查使得被規訓的人經常被看見和能夠被隨時看見,使他們總是處於受支配的地位;其次,檢查留下按人頭、按時間匯集的詳細檔案,這不僅使人置於監視領域,也使人置於書寫的網絡中,它使得人們陷入文件中,而這些文件則束縛了人們;再者,檢查把每一個人變成一個「個案」,在此方式中,每個人都獲得自己的個性並以此作為自己的身份標誌,他通過這種身份與表現他和使他成為「個案」的特徵、計量、差距、「標誌」聯繫起來。
https://www.nhu.edu.tw/~sts/class/class_02_5.htm
少來了,像大陸一樣要推課程改革,誰敢投票說不要,這就叫強化規訓的極致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