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甲欲射殺乙,因槍法太差,而射中突然出現的丙,致丙死亡。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A)屬打擊錯誤
(B)甲對乙成立殺人未遂罪
(C)甲對丙成立過失致死罪
(D)屬客體錯誤
統計: A(828), B(428), C(484), D(2433), E(0) #2686675
詳解 (共 10 筆)
(D)如果把第三人誤認為目標客體,才屬客體錯誤
屬於打擊錯誤(要殺乙 槍法太爛射到丙)
客體錯誤(如燈光太黑 把丙誤認成乙)
屬於打擊錯誤
想像競合 殺人未遂 過失殺人 重一重處斷
一、基本分析
(1)因為甲是使用槍枝殺人,重點更在於:甲採取殺人的方法錯誤(槍法太差),
造成打擊對象錯誤(打擊錯誤)。
(2)而不是甲在主觀上欲射殺乙,實際上卻造成丙死亡。
在性質上,甲在殺人行為的當下,在主觀上仍是欲射殺乙。
而其誤殺對象丙,並不是客觀上呈現實體目標錯誤的行為(將丙視為乙)。
所以甲誤殺丙之行為結果,不構成行為客體錯誤。
(3)事實結果:
甲未達成殺傷乙致死的狀態,甲構成對乙的殺人罪未遂。
甲對丙的死亡,則是因為甲殺人行為方式錯誤,打錯人而造成丙因甲過失而
導致死亡。甲對丙成立過失致死罪
二、構成要件錯誤
(一)定義
行為人就事實所認知的意思想法,與行動所產生的結果產生不一致之現象。
例如:對歹徒而言,發生「我想要A,卻發生B」。
(二)構成要件錯誤,分為:
1 行為本身的錯誤
例如:誤認為他人之物為己物,而取走。
2 行為客體錯誤
例如:甲主觀上欲毀損乙車,實際上卻造成毀損丙公務車的行為。
3 行為過程之錯誤
又分為:打擊錯誤、因果歷程錯誤。
(1)打擊錯誤
又稱:打擊失誤、方法錯誤。
係指行為人所攻擊行為,由於執行錯誤而導致其所損傷的客體,
與行為人原所欲損傷之客體不同。
簡單的說,就是所想的目標,在執行時產生錯誤。
例如:甲欲射殺乙,因槍法不準,而將附近之丙擊斃。
(2)因果歷程錯誤
係指行為人主觀上所預定之侵害流程,和客觀上行為與結果之間
發生不一致。
例如:甲欲開槍打擊乙之左腳致傷,但誤打中乙之心臟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