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下列何種情形,非律師亦得為行政訴訟之訴訟代理人?
(A)稅務行政事件,具備記帳士資格者
(B)商標行政事件,依法得為商標代理人者
(C)當事人為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D)交通裁決事件,原告為自然人時,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0), B(105), C(730), D(263), E(0) #3524907
統計: A(180), B(105), C(730), D(263), E(0) #3524907
詳解 (共 4 筆)
#6632793
非律師亦得為行政訴訟之訴訟代理人
1.(A)稅務行政事件,具備記帳士資格者>>會計師
2.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
3.(C)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4.(D)交通裁決事件,原告為⾃然⼈時,其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三親等內之⾎親或⼆親等內之姻親
ㅤㅤ
42
0
#7127814
行政訴訟法第 49 條第二項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
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
三、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四、交通裁決事件,原告為自然人時,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原告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人員辦理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
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
三、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四、交通裁決事件,原告為自然人時,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原告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人員辦理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
ㅤㅤ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