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自然人從事有效法律行為之情形,依現行民法規定,應以具備完全之行為能力為其要件。對此,下列相關之選項何者正確?
(A)年滿 16 歲之人,取得完全行為能力
(B) 15 歲之人得逕行有效撤銷被他人詐欺而締結日常生活所需之買賣契約
(C) 14 歲之未成年人得有效書立遺囑
(D)某成年人被法院為輔助之宣告,若未得輔助人事前同意,即締結消費借貸契約,其得於法院撤 銷該輔助宣告後,承認該消費借貸契約,使之逕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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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35), C(17), D(161), E(0) #3674596
統計: A(6), B(35), C(17), D(161), E(0) #3674596
詳解 (共 5 筆)
#7271499
民法第1186條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B)民§78: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撤銷為單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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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歲(民§12)
(B)民§78: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C)民§1186: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D)民§81:限制行為能力人於限制原因消滅後,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者,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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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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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4197
民法§12:成年時期
滿十八歲為成年。
民法§13:未成年人及其行為能力
1.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2.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2.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A:16歲人未滿18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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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77: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B:撤銷契約事關重大,仍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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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86:遺囑能力
1.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2.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2.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C:至少要滿16歲才能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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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5-2:受輔助宣告之人應經輔助人同意之行為
1.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2.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用之。
3.第八十五條規定,於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第一項第一款行為時,準用之。
4.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無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虞,而輔助人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2.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用之。
3.第八十五條規定,於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第一項第一款行為時,準用之。
4.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無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虞,而輔助人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D:若當事人已恢復完全行為能力,則可追認以往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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