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教育部要辨識國小需要補教教學的學生,下列何種方法最為適合?
(A)把各縣各校各班學生考試成績位於後 25% 的列為補救教學對象
(B)設定各科目各年級應達到的能力水準,未能達到者,列為補救教學對象
(C)把全學期各科總平均總成績後 25% 列為補救教學對象
(D)由各科老師決定哪一些學生需要補救教學,不需有規範
統計: A(1361), B(6907), C(1641), D(125), E(0) #1599991
詳解 (共 10 筆)
(A)把各縣各校各班學生考試成績位於後 35% 的列為補救教學對象
(B)設定各科目各年級應達到的能力水準,未能達到者,列為補救教學對象
(C)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D)由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哪一些學生需要補救教學,有規範
目前(2018年3月)最新版本為 教育部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標準作業流程手冊
關於篩選測驗,已經沒有成績落後百分比這項條件了,改由學校依應提報比率,提報學生名單及測驗科目。
四、篩選測驗及成長測驗:
(一)篩選測驗:
1、由學校依應提報比率,提報參加篩選測驗之學生名單及其測驗科目。
2、應提報比率:
(1)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系統(以下簡稱科技化評量系統)」依學校前一年各年級、各科目之「年級未通過率」加百分之五為應提報比率。
(2)學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每位學生均須參加國語文、數學及英語科測驗:
(ㄅ)原住民學生合計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百分之四十以上者。
(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屏東縣琉球鄉、臺東縣蘭嶼鄉及綠島鄉等離島地區學校
(ㄇ)偏遠地區學校,其住宿學生總人數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ㄈ)國中教育會考學校成績待提升之學校: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數學三考科任兩科成績「待加強」等級人數(含缺考)超過該校「應考」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學校。
(ㄉ)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
(3)偏遠地區、具特殊原因或符合前目第 2 之ㄅ、ㄆ、ㄇ學校,得經地方政府同意調整提報比率。
3、測驗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成長測驗為第一學期末)
4、測驗科目:國語文、數學及英語(含聽力測驗)。
5、測驗方式:
(1)一至二年級:紙筆施測。
(2)三至八年級:以電腦線上施測為原則,惟具特殊原因學校,經地方政府同意,得以學校為單位採答案卡劃記辦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注意事項
五、開班原則:
(一)開班人數:
1、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人。
但偏遠地區或具特殊原因有開班困難之學校,得報請地方政府同
意後,依實際情形開班。
2、教學人員為大學生者,每人以輔導三人至六人為原則。
3、不支領鐘點費之授課人員,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等方式進
行輔導。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注意事項
是不是好多人把提報比率的意思搞錯了

年級未通過率加5%=應參加篩選測驗的學生,不是要被列為補救對象的學生!
(A)應修正為:未通過篩選測驗的學生應列為補救對象(法規如下圖)

(B)設定各科目各年級應達到的能力水準,未能達到者,列為補救教學對象 ---->篩選測驗
107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標準作業流程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