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者,其存續機構或新設機構於申請對消滅機構所有不動產、應登記之動產及各
項擔保物權之變更登記時,得憑主管機關證明逕行辦理登記,免繳納登記規費
(B)因合併而發生之印花稅及契稅,一律免徵
(C)原供消滅機構直接使用之土地隨同移轉時,經依土地稅法審核確定其現值後,即予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
記,其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准予免徵
(D)因合併產生之商譽得於五年內攤銷之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3條第1項第5款消滅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