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依據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普通型高級中學「校訂必修課程」之訂定,下列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應強化其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
(B)得由各校依據教育部發布之課程綱要自主設計課程
(C)為發展校本特色學科,得就部定必修課程加以重複或加強
(D)應以專題、實作或探索體驗等課程類型為主,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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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5), B(1218), C(314), D(2447), E(0) #1311059

詳解 (共 7 筆)

#1468550

訂正後如下:

(A)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

(B)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依其特色發展之需要自主設計課程為原則。

(C)校訂必修以通識、知識應用或校本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重複或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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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741

(A)應強化其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 部定必修
(B)得由各校依據教育部發布之課程綱要自主設計課程  
                   自行研發
(C)為發展校本特色學科,就部定必修課程加以重複或加強                                           
不得
(D)應以專題、實作或探索體驗等課程類型為主,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
     
與生活應用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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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846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普通型高級中學「校訂必修課程」

(A)(題目是校訂必修,而非部訂必修)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

(B)得由各校自行研發、自主設計課程

(C)校訂必修不得就部定必修課程加以重複或加強

(D)應以專題、實作或探索體驗等課程類型為主,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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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924

(1)課程類別說明: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架構包括部定必修、校訂必修、選修、團體活動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中團體活動時間每週 2-3 節,彈性學習時間每週 2-3 節。

1 部定必修課程

A.部定必修課程係從全人教育出發,以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及奠定基本學力,並具備通識應用能力為目標。「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發布課程綱要,訂定最低必修學分。

B.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各領域可研訂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實驗)型等主題的課程內容,供學生學習,提升學生通識與綜合應用之能力。

2 校訂必修課程

A.校訂必修課程係依學校願景與特色發展之校本特色課程。

B.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領域/科目統整、實作(實驗)、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為主,用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之能力。例如:英語文寫作專題、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實驗、社區服務學習、戶外教育體驗課程、公民實踐、學習策略、小論文研究、本土語文、議題探索或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等。

(2)課程規劃原則

1 部定必修

A.部定必修課程依據教育部發布之課程綱要實施。

B.部定必修課程之安排,學校得依實際條件就授課年段、學期或週數進行彈性開設,以降低學生每學期修習科目數。高一及高二每學期部定必修科目之開設以十二科以下為原則。

C.部定課程得採適性設計以因應學生學習之差異,相關設計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研訂之。各校因實施適性教學得增加授課班級數,其所需經費及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2 校訂必修

A.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依其特色發展之需要自主設計課程為原則。部分課程,如本土語文、第二外國語文、實作(實驗)、議題探究等課程可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普通高級中學學科中心、教育專業團體或校際教師社群等研發,經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由學校自主選用。

B.校訂必修以通識、知識應用或校本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重複或加強。學校得依其發展特色、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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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640

校訂必修

一、

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依其特色發展之需要自主設計課程為原則。部分課程,如本土語文、第二外國語文、實作(實驗)、議題探究等課程可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普通高級中學學科中心、教育專業團體或校際教師社群等研發,經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由學校自主選用。

 

二、

校訂必修以通識、知識應用或校本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重複或加強。學校得依其發展特色、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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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8493
筆記-校訂必修課程得由各校自行研發、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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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276
各校得自行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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