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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新北市高中聯合甄選#52003 |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新北市高中聯合甄選#52003

年份:105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65.教師在訂定和敘寫課程目標時,下列哪一項是應遵循的原則之一?
(A)應敘明教師教學時所從事的行為
(B)目標應含括所有十大基本能力的學習
(C)每項目標只能有一項結果和行為表現
(D)行為用語不可納入程序原則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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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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