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應為身心障礙者營造一個具包容性的教育環境,並提供合理調整以確保平等。下列何種保障弱 勢之包容性教育最能符合羅爾斯(John Rawls)的差異原則(difference principle)?
(A)為不同需求學生提供延長作答的時間或替代方式之適性評量安排
(B)標準化課程內容與評量標準,以確保個別學生都能具備基本能力
(C)優先將資源與機會分配表現優異學生,期能提高整體的表現水準
(D)安排學習扶助資源,協助學習落後學生能達到應有學業成績門檻
(A)為不同需求學生提供延長作答的時間或替代方式之適性評量安排
(B)標準化課程內容與評量標準,以確保個別學生都能具備基本能力
(C)優先將資源與機會分配表現優異學生,期能提高整體的表現水準
(D)安排學習扶助資源,協助學習落後學生能達到應有學業成績門檻
統計: A(2519), B(73), C(31), D(750), E(0) #3444938
詳解 (共 10 筆)
羅爾斯的差異原則 (Difference Principle)
羅爾斯在其正義理論中提出了兩條正義原則,其中差異原則是第二原則的一部分。
-
內容: 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例如財富和權力分配)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
必須對最不利者(The Least Advantaged)帶來最大的利益。
-
職位與機會必須在公平的機會平等 (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條件下對所有人開放。
-
簡言之,差異原則的核心精神是:任何社會和經濟上的不平等安排,必須以改善社會中處境最差群體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包容性教育與羅爾斯原則的結合
CRPD 要求營造包容性教育環境並提供合理調整 (Reasonable Accommodation) 以確保身心障礙學生的平等權。將此與差異原則結合,意味著教育資源和政策的調整,應當優先考慮並極大化對教育環境中最不利群體(即身心障礙者或學習落後者)的利益。
想像學校是一場賽跑:
-
一般生:穿球鞋跑。
-
特教生:腳受傷了,跑不動。
這時候有四種做法:
-
(B) 標準化:不管啦,大家都要在 10 秒內跑完,這叫「假公平」。
-
(C) 菁英制:把最好的跑鞋給跑最快的人穿,讓他破紀錄,受傷的人不管他。
-
(D) 補救教學:受傷的人跑得慢,我們課後留下來陪他多練跑,希望他能及格。
-
(A) 差異原則(正解):因為他受傷了(最弱勢),所以規則要改一下!給他一台腳踏車(替代方式)或者讓他多跑 5 分鐘(延長時間)。雖然看起來對其他人不公平(差別待遇),但這樣他才能真的跟別人「平起平坐」去比賽。這就是羅爾斯說的:為了幫助最慘的人,我們可以給他特權!
(D) 安排學習扶助資源,協助學習落後學生能達到應有學業成績門檻
❌ 在本題邏輯下反而不夠精準
問題不在「不幫弱勢」,而在於:
-
這是:
-
補救措施
-
結果導向
-
政策或行政介入
-
-
並非制度本身允許的不平等
-
而是:
「制度照跑 → 發現有人落後 → 再補救」
? 這更接近:
-
教育補償政策
-
社會福利邏輯
而非羅爾斯原初位置下的制度正義設計
解析
題目關鍵在於 John Rawls 的差異原則(Difference Principle)。
羅爾斯認為:
社會中的不平等並非完全不可接受,但必須使「最不利者(the least advantaged)」獲得最大的利益。
也就是說:
- 資源可以不平均分配
- 但分配方式必須優先改善弱勢者的處境
- 促進教育機會的公平
選項分析
(A) 為不同需求學生提供延長作答時間或替代方式之適性評量安排
這符合CRPD強調的:
- 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
- 包容性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
但重點在於「評量公平」,不一定直接體現羅爾斯所說的「優先照顧最不利者」。
△ 部分符合CRPD精神,但不是最能表現差異原則。
(B) 標準化課程內容與評量標準,以確保個別學生都能具備基本能力
強調一致性與形式平等。
然而羅爾斯認為:
- 相同待遇不一定是真正公平
- 弱勢者可能需要更多支持
❌ 不符合差異原則。
(C) 優先將資源與機會分配表現優異學生,期能提高整體的表現水準
屬於菁英導向或功績主義。
資源流向優勢者,而非弱勢者。
❌ 與差異原則相反。
(D) 安排學習扶助資源,協助學習落後學生能達到應有學業成績門檻
此選項:
- 將資源優先投入弱勢學生
- 改善最不利者的學習處境
- 透過補救與扶助縮小差距
完全符合羅爾斯:
「社會制度應優先使最不利者獲益。」
✅ 最符合差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