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運用軼事記錄法評量學生情意時應該
(A)只記錄負向事件
(B)事件發生後等沈澱幾天後再記錄
(C)事實描述與原因的解釋不宜分開
(D)記錄行為也應提供該行為
發生的情境
統計: A(8), B(2), C(117), D(2960), E(0) #363280
詳解 (共 3 筆)
以下則是使用軼事紀錄的基本原則:
1.事先決定所要觀察的是什麼,但同時留意不尋常的事件。教師在擬定教學計劃時,應同時思考如果學生達到教學目標,那麼學生應有哪些特性?在這些特性當中,有哪些只能經由日常觀察才能有效的加以評量?預先設定觀察的焦點,可以使得教師得到關於學生學習的有用訊息。不過如果焦點過於集中,可能因而忽略不尋常的事件。因此,學習彈性取捨觀察的廣度與深度是相當重要的課題。Linn和Gronlund(1995)建議若須觀察所有的學生,那麼必須將焦點集中於少數特定的行為;若打算作全面性的觀察,則可能只能針對少數需要特別協助的學生。
2.避免過度的推論。觀察學生時最好能忠實紀錄事件發生的狀況,避免使用帶有判斷性質的用語,如『勇助又表現了「不好」的行為』。從觀察中充其量只能讓教師對學生的狀況形成暫時性的解釋而非對學生的行為下結論。換言之,從觀察對學生所形成的印象,須有進一步其他資料的佐證。因此,寫軼事紀錄時,對事件的描述和對事件的解釋必須清楚的分開。在解釋時,應特別注意避免過度的推論。要了解學生行為的意義,教師有必要在不同情境下觀察,重複多次觀察,並且多方蒐集其他資料,才能有效解釋行為的意義。
3.做紀錄時,須兼顧正向與負向的行為,並儘可能在觀察後立即做紀錄。教師以觀察估計學生的成就時,經常容易高估學習成就。這是因為老師問問題時,會的學生回答問題時容易吸引老師的注意力,因而忽略尚未學會的證據。相反的,在觀察學生的性格時,教師對於干擾教室秩序的行為通常賦予較多關注。從評量的觀點,能夠真實反應學生的現狀是相當重要的。所以,教師應同時兼顧正向與負向行為的觀察與紀錄。為了避免事件的遺忘,教師應儘可能在事件發生後簡單加以紀錄,並在當天完成該軼事紀錄。
4.每件軼事紀錄本身須包含完整的訊息。紀錄事件發生前及發生當下的情境,有助於日後看軼事紀錄者正確解讀事件。由於軼事紀錄可能和其他紀錄分開閱讀,因此在敘述時有必要說明所觀察事件是否為典型行為,並且陳述與此行為的相關傾向。
5.每件軼事紀錄應以單一學生的單一事件為單位。如果必須描述數個學生的行為,則應另行紀錄。
為什麼C錯呢
(D)記錄行為也應提供該行為發生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