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下列四項聽能訓練的教學目標,若依能力層次由低至高排列,其正確順序為何?
甲、能察覺有無聲音;乙、能理解聲音的意義或功能;丙、能指認這是什麼聲音;
丁、能分辨兩種聲音的異同。
(A)丁甲丙乙
(B)丁丙甲乙
(C)甲丙丁乙
(D)甲丁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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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4), C(234), D(1065), E(0) #2319436
統計: A(4), B(4), C(234), D(1065), E(0) #2319436
詳解 (共 4 筆)
#4001403
聽能訓練乃在指導學生運用其殘存聽力以分辦環境中所存在的各種聲音,並明瞭其意義,使其語言與溝通能力得以獲致最大可能的發展。聽能訓練的訓練重點為 (1) 認識聲音 (2) 噪音分辦 (3) 樂音分辦 (4) 語言之音韻分辦 (5) 言語辦識 (6) 在吵雜的環境中分辦自己所需的訊息。其終極目標為能完全理解他人所表達的話語。
(一)聽能訓練能力的影響因素:
1.聽力損失情形:聽力損失愈重,訓練成效愈不易,但對其生活仍有許多 實質助益,例:發覺電話鈴、門鈴、東西掉落、對談時尚可分辦語音的程度…等。
2.早期介入:聽力損失發生與開始作復健的時間愈短愈佳,大腦聽覺神經尚可持續使用對其聽能成效愈佳。
3.助聽器配戴與適應情形。
4.智力學習特質。
5.聽覺環境、聽覺經驗。
6.家長、教師的知能與態度。
7.接受聽能訓練的經驗。
(二)聽能訓練的方法:
1.察覺、分析、理解、回饋。
2.學習情境的安排。
3.具備最佳的聽覺環境(環境無噪音、回音及豐富的谷言剌激)
4.適當的音量、自然生動的語調、使用完整的句子。
5.鼓勵自發性的反應、促進連續性的語言,但需透過溝通練習。
6.賦予『說的清楚』的責任。
7.定期聽檢,保護殘存聽力。
8.復健計劃,目標明確,前後連貫,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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