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司法、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29647
年份:114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8 甲以一訴請求乙返還租賃物及清償借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請求之二法律關係及其攻擊或防禦方法如無牽連關係,法院得命分別辯論
(B)甲請求之二法律關係,於法院命分別辯論時,亦應合併裁判,不得分別裁判
(C)就請求返還租賃物部分,如有停止訴訟之事由,法院得命分別辯論及分別裁判
(D)丙於該訴訟繫屬中,主張其為該租賃物所有權人,以甲、乙為被告,起訴請求乙返還該租賃物,法 院原則上應合併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