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依據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下列那些情事於年終考績時較符合得列為丁等的標準?
並請說明其法律依據。(25 分)
⑴劉先生為學校教務處組員,負責管理學生成績,他發現某學生成績不及格,運用 職權向該生索賄以竄改其成績為及格,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規定,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得考列丁等;本案劉先生索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為前開「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並經人檢舉「有確實證據」,符合考列丁等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