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公司為建設公司,已設立十年,實收資本總額新臺幣 10 億元,並未公 開發行,設有七席董事,一席監察人。甲持有 A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 份總數百分之四十,並未擔任 A 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乙為 A 公司之原 始股東,持有 A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甲於 A 公司 股東會進行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時,將其選舉權支持其配偶丙、親友丁、 戊及己等四人當選為 A 公司董事,其中丙並擔任 A 公司董事長,監察人 則由與甲無親友關係之庚當選。觀察 A 公司董事會之運作,丙、丁、戊 及己等四人於董事會召開前,經常先徵詢甲之意見,作為在董事會執行 業務之依歸。若 A 公司丙、丁、戊及己等四位董事不顧其他董事之反對, 對於 B 銀行所推薦之某項衍生性金融商品,在未妥為評估市場風險及信 用風險之情況下,一概依甲之指示而於董事會決議通過該項投資,致損 失新臺幣 1 億元。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二)甲應否對 A 公司負損害賠償之責任?(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