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於籌備階段,發起人甲以 A 公司名義租用辦公室及
購買公司所需之機器設備。試問:
⑴上開行為有無違法?(10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依第19條, 未經設立登記, 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詳解
公司法第19條規定,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發起人甲於公司設立中, 對於公司設立必要之法律行為應以\"A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名義.
有成立...155
沒成立...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