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下列案例中,甲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提出之請求有無理由?試論述之。若甲遭拒絕
時,應如何尋求救濟?
⑵甲為乙國立大學之研究生,為撰寫碩士論文之需,向乙要求提供最近 3 年乙之技 術移轉暨利益衝突委員會歷次開會審議案件之資料與逐字稿紀錄。(7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二、甲之要求為無理由
1 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本文規定,公開或提供有侵害職業上秘密或住昨權人知公開發表權者,政府機關得拒絕提供。
2 本題甲所請求之資料係為個人撰寫論文所需,與公益無涉,不符前開條文之但書規定,其主張為無理由,乙大學得拒絕提供。
詳解
甲為乙國立大學之研究生,請求提供最近 3 年乙大學之技術移轉暨利益衝突委員會歷次
開會審議案件之資料與逐字稿紀錄。
甲所請求提供之資料,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6 款之「公開或提供有侵
害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
博士論文,且並非有公益上必要,除非經當事人之同意,乙大學得
作成提供拒絕之決定,甲之主張乃無理由。
出自公職網
詳解
A市政府某局長於上班途中使用其職務上配用之司機與座車送女兒上學,途中因
違規變換車道而肇事,導致機車騎士甲受傷
A市警局以迅速查明犯罪事件真相為由,故意對犯罪嫌疑人乙進行夜間詢問,並
將乙之資料透露給記者,以便該記者所屬媒體進行即時新聞之報導
A市政府之地下排水箱涵設計不良,導致箱涵內管線鏽蝕破損,某日因為焚風大
作而引發氣爆,造成附近居民丙受傷且住宅財物受損。但A 市政府辯稱因經費
不足,故未能修改設計和定期檢查維修,且該事故發生是由焚風造成。
詳解
宇宙學術自由學校應有義務提供學術資料供學生參考撰寫論文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