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編製:上而下缺乏通盤規劃,績效難以彰顯;下而上各自為政;總預算案看不出整體施政方針,偏重於前一年度經費比較。
預算審議受限於政治壓力,以漸進主義審理,只在既存項目上小幅度增修,未能切實檢討計畫需求,依循舊制,應納入零基計畫精神
預算執行階段因事前評估不當,往往需變更計畫追加預算,導致預定計畫進度落後,趕在預算年度結束前將預算支應一空。
決算審核:流於形式分析,未深入檢討預算支應與施政績效間的連結性,對於以較少經費完成同樣業務的單位,來年度甚至還有被檢討預算浮編的可能性,缺乏促使行政單位建立預算合理使用概念的誘因
整體而言,我國預算編列不實、國會政治力量扭曲資源分配、執行進度落後、缺乏預算績效評估等。
解決之道可採行企業化預算制度、建立中長期預算制度、在預算執行上增加執行彈性的調整作法,最後在預算決算審核方面應加強事後審計,減少事前審計以及加強審計權配合彈劾權與糾舉權的運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