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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2年 - 臺北市國中教甄#12406
科目:教甄◆教育基本概念
年份:9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小英每次月考,只要有三科達滿分,媽媽就有重賞;反之,必痛加懲罰」,試以三大「教育歸準」(合認知性、合價值性、合自願性)解析媽媽的作法,是教育或反教育。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儒儒儒

依據題意以Peters三大規準解析媽媽的做法,而是教育亦或是反教育。
一、合認知性:應該是具有原理原則、有系統的真知才能傳遞給學習者,而媽媽傳遞成績好才有賞,反之就罰,已不符合"真"的知識範疇,因此不合認知。

二、合價值性:媽媽傳遞給小英的概念是好成績才有獎賞,若無則受罰,是一種奴役的觀念,此不合"善"的價值,也有道德價值,因此不符合價值性。

三、合自願性:根據題目所列出的狀況,應是由媽媽一人決定,並非與小英討論的獎賞規則,且小英為了得到獎賞才努力得好成績並非因為想要有好成績而努力,此明顯缺乏了動機,因此不符合自願性。

綜合以上根據Peters三大規準的解析,媽媽的作法是反認知、反價值、反道德因此違反教育。

詳解 提供者:陳番茄
是反教育
媽媽這樣的做法未考慮到小瑛的學習意願
違反了合自願性
小英的學習動機可能變成媽媽的重賞
或變成學習是因為害怕媽媽的懲罰
或兩者皆有
詳解 提供者:Ellie Chang
以三大「教育歸準」作為評論,可得知媽媽的作法為「反教育」。以下論述: 1. 非合乎認知性 媽媽像小英所訂定的規定,並未顧及學生的認知發展,也非知識傳達可言。 2.非合乎價值性 雖希望小英的成績成長,發想的意願為善,但方法極端,故非完全遵守「善」的規準,也並未合乎普遍性的價值。 3.非合乎自願性: 媽媽像小英所訂定的規定,並未使小英自主產生學習意願。
詳解 提供者:施維妮
以Peters的教育三大規準解析小英媽媽的做法如下:
(1)認知性:為了得到獎賞及逃避處罰而學習,此內容不具備已驗證之知識,因此不符合認知性。
(2)價值性:此舉動將降低內在學習意願,且養成學童奴性,不符合教育意義及道德價值,因此不符合價值性。
(3)自願性:關於考試後之賞罰,非小英與媽媽共同之決定,因此不符合自願性。
綜上所述,小英媽媽之做法不符合教育三大規準,因此為反教育。
詳解 提供者:Ririys
教育規準為皮特斯所提出, 1. 合價值性:認為教育內容應該要有道德價值。小英的媽媽以成績作為獎賞的評判標準,並不會讓小英了解任何的道德知識內容。 2.合認知性:教材內容須要有驗證性以及否證性。小英媽媽只要小英有三科滿分,即獎賞,此為驗證性內容,反之則懲罰,則為否證性內容。 3. 合自願性:指自動自發,且舉一反三。在題幹敘述內並沒有提到小英的意願,因此較難知曉是否合自願性。 就以上分析,判斷小英媽媽的作法較偏向反教育。
詳解 提供者:呂靜怡
教育的本身因以孩子為本位,媽媽利用賞罰的制度會使小英的學習認知失調,而忘了學習是為了自己,師去教育的價值性,所以媽媽這樣的形是反教育的情形。
詳解 提供者:Sarah Huang
合認知性-非永久普遍的針織 合價值性-非具有教育價值 合自願性-非學生自願 應為非教育
詳解 提供者:Mayaw Siyo
針對三大教育準則 小英媽媽的做法在認知性並沒有給予小英得到考試背後的意義和目的。 價值性,對於小英的幫助只在於高分給予後重賞,反之,重罰,並未合乎價值性。 這些作為並未出自小英個人意願。 以上對於媽媽的作為,較是反教育為主。
詳解 提供者:Pao-hsuan Chen
皮特思(R.Peters)教育三大規準 1.合價值性(善):教育必須教導人們正向、良善的。重賞重罰會對小英造成壓力。 2.合認知性(真):對於知識的真實、正確、全盤的認知,而非死記硬背。這樣會使小英認為成績代表一切。 3.合自願性(美):必須是受教者自願的,非強迫的。應該要了解小英的多元智能,而不是每科都應滿分。 因此我認為媽媽的做法是反教育。
詳解 提供者:Michelle
媽媽的作法屬於「反」教育。 過度使用獎懲方式,只會增加小英的外在動機,導致被動學習,並非主動,如此一來則不符合三大教育歸準中的合自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