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乃是當代政策科學的核心概念,也是用以彌補代議民主與利益團體政治缺失在公共治理上的重要途徑,但其實施仍須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公民參與與專業知識的衝突:公共政策的性質相當複雜,應考量的層面甚多,尤其當代政府機關已經形成專業主義導向的科技官僚體系,這種取向是以科技專家為主體,相形之下,民眾的專業知識較為貧乏,兩者要進行對話有其難度。因此,如何教育民眾,使之具有豐富的參政知識為重要之課題。此外,民主政治更為責任政治,政策制定者為其所制定的政策負責,民眾則應為其所為的言論負起道義上的責任。如果依靠的只是一股沸騰的參政意識,而欠缺以理性為基礎的參政知識,則這種參與是一種民粹主義的激情表現,絕不是民主政治的責任表現。 2.民眾參與與行政效率的矛盾:公共政策制定過程相當冗長,再加上公民的參與,會在無形中增加公共政策制定的成本與時間,降低行政效率。因此,如何兼顧民眾參與與行政效率之間的平衡,實為公共管理者必須深思的課題。此外,公民參與不一定只會拖累行政效率,若公民能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充分參與,也可以減少未來政策執行的阻力,總體而言,也不至於全然違反效率原則;如果在事先因為害怕民眾參與,以至於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受到民眾的百般阻撓,更會延宕政策的實現。 3.公民參與與資訊公開的衝突:公民參與政策過程必須接觸許多資訊,但若政府將任何事務的資訊全面向民眾公開,對政府的有效運作勢必造成阻礙,甚至會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利益。因此公民參與與資訊開放之間相當容易出現衝突,所以應仔細研究這種衝突的解決方式。 4.鄰避情結的負面影響:民眾在鄰避情結的驅使下,常會以激烈的抗爭手段反對若干損害其利益之公共建設,對經濟發展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如何降低這種公民參與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值得深入思考。 5.公民團體的代表性與合法性:公民團體在事實上可能只代表一小部份的民眾,或是以弱勢族群為藉口,增加與政府的談判籌碼。所以政府機關必須了解公民團體究竟代表誰,以及公民團體如何適當地表達他們支持者的觀點,以達到公平、正義的目的。 6.成本效益分析與公平正義:政府機關限於財政或資源分配,在從事政策方案擬定與執行時,必須從成本效益或效能分析的觀點出發。但公民團體關心的是公平、合理與正義的充分性與必要性,他們或許不能接受以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政策問題,導致其參與政策運作過程時抱持著過分狹隘、不切實際的心態。 7.公民團體的參與策略及型態:公民團體可能會以誇大、戲劇化或非法的方式,突顯他們的訴求,或是推動有偏差與有問題的活動,如恐嚇、竊聽等,甚至以陳情、抗爭、遊行等方式延遲行政或司法過程,影響政府決策的公平、公正與正義原則。 8.行政人員對公民參與的抗拒:不少行政官員基本上是缺乏想像力、保守的、專業自期的,以及機構和生涯利益取向的,所以較為排斥來自民間多樣化及開放的公民參與。
前言-治理意涵
(一)公務人員落實公民參與應考量因素
1.內外部環境可行性(涉及到社會問題之複雜性與專業性 公務人員應具全局思維)
2.法制面健全與否
3.績效評核制度是否有效
4.是否有暢通有效之溝通平台
(二)考量上述因素之影響
1.若不具全局思維 恐造成地方主義或本位主義甚至是NIMBY之效應
2.若法制面不健全 恐會造成實務上之運作困難
3.若無有效之績效評核制度 易造成權責不清 爭功諉過之情形
4.若無一暢通之溝通平台 將增加網絡間利害關係人溝通及行政成本
結語-G.Pe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