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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勞資關係概要#66941
科目:勞資關係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依據工會相關理論,工會之成立除形式上與程序上之要求外,尚應具備那些要件? 對照我國工會法之規定,有那些條文與各該要件相關?(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100006036734858
依《工會法》第二、三、四章規定,工會成立所需的要件,分述如下: 1.組織工會應有勞工30 人以上之連署發起(工會法第11 條) 2.籌備會擬定章程。(§11) (工會法第11 條) 3.工會章程之記載事項(工會法第11 條) 4.工會會員大會為工會之最高權力機關。但工會設有會員代表大會者,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 會員大會之職權。(工會法第11 條) 5.選定工會理監事及理事長 6.組成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