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假設有一宗國有土地位於信義計畫區,土地面積 2500 坪,若採取標售所有權方案, 土地單價為每坪 450 萬元;若採取標售地上權方案,地上權權利金為每坪 200 萬元, 存續期間為 50 年,除權利金外,得標人每年須付土地租金,假設土地租金每坪每 年 4 萬元,請問以地主的角度而言,以標售所有權或是標售地上權何種方案所能獲 得的收入現值(Present Value;PV)較大?(假設長期需要報酬率為 10%),並請 分析此兩種方案對地主的利弊得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