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2.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3.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4.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5.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6.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7.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8.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9.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之能研習計畫 10.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11.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