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 高等考試_三級_智慧財產行政: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37253
科目: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年份:101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案例事實簡述:
設籍新北市八里區之甲表演團體,於今(101)年 5 月 4 日(星期五)向行政法人國立
中正文化中心申請使用國家戲劇院於同年 6 月 6 日(星期三)舉辦「6 月 6 日斷腸時」
舞台劇之演出,遭該中心以戲劇表演申請須於 6 個月前提出為由,於 5 月 11 日(星期
五)決定退回其申請。該中心除於同日以 E-Mail 通知甲表演團體外,並另以書面將其申
請書退還甲表演團體,於同月 15 日(星期二)送達。請問:
申論題內容
二、如甲表演團體提起訴願,參加訴願管轄機關於同年 5 月 22 日舉行之言詞辯論程序
後,覺得訴願成功之機率渺茫,乃於同年 6 月 1 日以書面向訴願管轄機關撤回訴願,
該書面於翌日下午 2 時整送達訴願管轄機關,但甲表演團體於 6 月 2 日中午 12 時
整亦收到訴願管轄機關以同年 6 月 6 日國家戲劇院並未作其他使用為由,作成「原
處分撤銷,原處分機關應同意甲表演團體之申請」之決定書。請問:甲表演團體撤
回訴願是否發生撤回之效力?其理由與根據各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