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教師是個案管理者也是資源整合者,連接資源整合成一支持系統,並提供直接與間接的服務,其中直接服務包括對學生進行直接教學與輔導,包含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具製作、教學評量、行為與生活輔導及轉銜服務等。間接服務則包括提供普教教師的支援服務,以下進行分項的說明:
一、依據學生特質,對普教教師提供教學輔導建議
1.開學前統整校內身障生的資料。
2.擬定教學及輔導原則或策略。
3.透過IEP會議或會議等向各該班任課老師進行說明。
4.協調相關教學及評量調整的方式。
二、進行與普教教師之合作教學
針對部分在普通班教室學習出現困難的身障生,若經過評估,僅需由任課教師進行教學調整,或暫時需要資源教師入班協助,可以「合作教學」的模式,由資源教師協同教學,或是入班進行合作教學。透過資源教師與普教教師合作教學,能有效的協助身障生在普通班級裡的學習與適應。
三、處理學生情緒行為問題
1.針對校內情緒行為問題未獲有效處理的身障生,透過合作諮詢,資源教師與普教教師討論合適的增強策略與教學輔導原則、營造班級與校園成為更接納的環境,加上資源教師提供學生社會技巧、人際關係等輔導,將有助於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的處理。
2.若學生情緒行為問題未獲改善,資源教師應提供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並與導師、輔導老師或專業輔導人員密切合作。
四、進行特教宣導
1.對於特殊個案,透過合作諮詢及早或視需要協助入班宣導,能有效協助身障生的學校適應,同班同學也能對於身障生多一些認識、瞭解與接納。
2.全校性特教宣導活動,以演講、特殊教育體驗活動等方式,使全校學生瞭解身障生,也是可行的辦法。
五、召開個案研討
1.資源教師可與輔導室合作邀集相關人員,針對個案進行個案研討。
2.學生若因家庭及班級問題,出現適應困難,經初步介入成效不彰,即可邀請教授、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家長、導師、教官、任課教師等,針對學生行為及情緒問題進行研討,並擬定多項具體實施策略。
六、特教問題諮詢
資源教師如能充分發揮合作諮詢的功能,成為校內教職員的諮詢好伙伴。舉凡校內特教宣導、班級疑似生的轉介、課程調整、特殊行為問題處理等,都能有效處理或轉介,使班級或全校師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