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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4年 - 114-1 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試題: 特教科#126471
科目:教甄◆身心障礙組
年份:11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2.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23)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包含哪些內容?(5%)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ben(笨)

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23)的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應包含以下內容:

  • 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描述學生的優勢、弱勢、家庭背景和需求。
  • 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列出學生需要的特殊教育課程、教學調整、輔具和專業團隊服務。
  • 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訂定具體可衡量的教育目標及評量方式。
  • 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若學生有情緒或行為問題,則擬定相應的介入策略。
  • 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規劃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以協助學生順利銜接下一個教育階段、就業或生活。

參與擬定IEP的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教師、相關教師、學生的家長和學生本人。 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家長也可邀請其他人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