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地下層俱樂部(甲1場所)、廚房、桶裝瓦斯(液化石油氣L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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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設置的條件
設置標準第21條 下列
使用瓦斯之場所應設置瓦漏報:
一、地下層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該地下層合計面積達到1000m2,該俱樂部就需要設置瓦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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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於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水平距離四公尺以內。
(二)檢知器上端,裝設在距樓地板面三十公分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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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檢知器使用加瓦斯試驗器進行測試,因LPG比重>1,瓦斯選用異丁烷
檢知器的動作時間,以下[動作] 到 [受信總機瓦斯漏氣燈亮]的時間:
1. 檢知器動作後:60秒內
(由檢知器動作燈亮、警報裝置動作、中繼器動作燈亮,可得知檢知器開始動作)
2. 無法進行1的情況,就從瓦斯加畢開始算:80秒內
若是有使用中繼器,以上時限再加上5秒
在時限內漏氣燈亮屬正常
選取的檢知器數量:5為一個級距,選擇數量都是上限的20%
注意事項:
1. 每次檢查均需作記號,下次檢查應選擇不同的檢知器
2. 如果選取的檢知器出現異常,該回路所有檢知器都需要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