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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年教師檢定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60462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特殊教育◆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舊名: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1.依據我國現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各類身心障礙學生(4 分)及各類資賦 優異學生(4 分)之教育需求評估,各應包括哪些項目?評估報告應針對學生所需的哪些 方面提出建議(2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好想打球~~QWQ
依照身心障礙鑑定辦法第二十二條,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 至於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創造力等。 在評估報告裡的建議中註明優弱勢能力,所需的教育安置、評量、環境調整及轉協輔導等建議。
詳解 提供者:JeLinJe

(1)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及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分項目別為:

(一)  身心障礙情緒、認知、溝通、學科學習、社會行為、健康狀況生活自理、知覺動作、感官功能

(二) 資賦優異情緒、認知、溝通、學科學習、社會行為、健康狀況特殊才能、創造力


(2)評估報告應針對優弱勢能力、所需之教育安置、評量、轉銜、環境調整等方面提出建議


口訣: 緒      知      通           科學習     會行為     康狀況

                   同後   選來                           射                箭

詳解 提供者:關琦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2條,教育需求評估項目如下:

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

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創造力等

前二項教育需求評估,應依學生之需求選擇必要之評估項目,並於評估報告中註明優弱勢能力,所需之教育安置、評量、環境調整及轉銜輔導等建議。

口訣:

緒行為

:溝

:認

科(領域)學習

會行為

康狀況

詳解 提供者:好想打球~~QWQ
依照身心障礙鑑定辦法第二十二條,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哩、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 至於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創造力等。 在評估報告裡的建議中註明優弱勢能力,所需的教育安置、評量、環境調整及轉協輔導等建議。
詳解 提供者:正是正式

(1)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

(2)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創造力等

(3)評估報告應對學生的教育安置、評量、環境調整和轉銜輔導提出建議。

詳解 提供者:王瀅涵

身心障礙: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策略、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

資賦優異: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策略、特殊才能、創造力

詳解 提供者:alga

依據我國現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2條,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項目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

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創造力等項目。

評估報告中應註明優弱勢能力,所需之教育安置、評量、環境調整及轉銜輔導等方面提出建議。

詳解 提供者:happyverastar
根據我國現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茲將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及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中,應包含的項目,及評估報告應針對學生所需方面提出建議的項目,列點於下。 一、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 1.認知 2.溝通 3.學科領域學習 4.生活自理 5.社會行為 6.健康狀況 7.感官功能 8.知覺動作 9.情緒 等。 二、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 1.健康狀況 2.認知 3.溝通 4.情緒 5.學科領域學習 6.社會行為 7.特殊才能 8.創造力 三、評估報告中應提出的建議 1.教育安置 2.評量 3.環境調整 4.轉銜輔導
詳解 提供者:人間清醒
以下補充新法,不適用於106的考題!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113/04/29)
第24條
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領域(科目)學習等。
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認知或情意特質、社會適應、性向、專長領域(科目)學習等。
前二項教育需求評估,應依學生或幼兒之需求選擇必要之評估項目,並於評估報告中註明優弱勢能力,所需之教育安置、課程調整、支持服務及轉銜輔導等建議。
詳解 提供者:Seohwa Ju
依據我國現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一、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 二、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須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及創造力等。 三、評估報告針對學生的建議包含教育安置、評量、環境調整及轉銜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