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之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的四項基本理念,以下列四點分述:
一、落實融合教育:
以十二年國教課程作為特殊教育設計課程的首要考量,不再採取以障礙類別或安置型態分開設計課程。
二、因應學生需求:
設計符合特殊生需求的補救性課程、功能性課程及充實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的理念。
三、善用課程調整:
重視課程與教材鬆綁。因應學生需求,調整學習節數或學分數配置比例,並以減量、簡化、分解、替代、重整、加深、加廣、濃縮等......方式調整課程之領域目標、核心
素養、學習重點等......。
四、結合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與個別輔導計畫(IGP):
強化IEP和IGP的功能,將課程與IEP和IGP緊密結合,已充分發揮以上兩項計畫在行政與教學規劃、執行督導的功能。
茲針對題意概述新修訂之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的四項基本理念如下:
一、以普通教育課程為課程設計的首要考量: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
二、落實能力、學校及社區本位課程: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及資賦優異學生所需之充實或區分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
三、課程及教學的鬆綁及調整: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加深、加廣、濃縮、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以規劃及調整課程。
四、課程與 IEP 及 IGP 結合:強化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資賦優異學生之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將課程與個別n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做密切結合,以充分發揮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
出處:公職王
特殊教育課程大綱可歸納為以下四項:
一、 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 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
二、 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 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
三、 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加深、加廣、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 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以規劃及調整課程。
四、 強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功能,將課程與 IEP 做一結合,
以充分發揮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
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的基本理念分別為以下四項:
1.因應融合教育和普通教育的銜接,所以課程以普通教育為主。
2.設計符合特殊學生的需求,並且落實學校本位、社區本位及能力本位。
3.用加深、加廣、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去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已規劃更適性的課程與內容。
4.強化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功能,使個別化教育計畫能與課程做更緊密的結合。
以上就是新修訂之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的四項基本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