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教學法定義:由教師主導教學,有明確教學目標,有順序及高度結構性的教學步驟,可持續評量學生學習成果,並立即給予回饋與修正。
2.優點:
(1)強調分散式的教學,採取多單元活動設計方式進行小步驟的教學。
(2)符合個別化學習特性的教學原則
(3)強調即時的錯誤修正:能先預測學生可能犯下的錯誤,並指出錯誤改正的過程、以進行相關的診斷補救教學。
(4)能提供大量練習及複習機會。
3.限制:
(1)學生是被動的吸收知識,很少有機會讓學生主動發現知識。
(2)不適用於創作、解決複雜的教學目標。
(3)缺少同儕的互動。
(一)、意義
1、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方式
2、教師組織教材、學生主動吸收(重點!)
3、透過說明、示範、重述策略幫助學生掌握策略要領
(二)、優點
1、教師控速
2、教學有效率
3、提供練習與複習的機會,強調精熟學習
(三)、限制
1、須注意學生專注時間
2、學生不一定有學習動機
3、不適用於需要高層次思考的學科
直接教學法:傳統的教學方式,由教師講授、學生聽講,教師向學生陳述概念、事實或是疑難解答問題時使用,多用於引起學生學習動機,講述時應簡短扼要,避免過於冗長,最好配合問題、討論、觀察等方式進行。
優點:
1. 學生無法自行課程組織內容時,教師可在短時間內,向學生傳遞大量資訊。
2. 教學過程中可隨時檢視學生學習狀況,並提供學生示範以及練習。
限制:
1. 學生無主動學習的機會,因多數教學時間都是由教師進行講課。
由教師直接教授課程內容,常用於課程內容較艱澀無法由學生自主討論得出結論的課程內容。 教師應用組織精密、系統層次分明的教材與教法,直接預防與補救學生學業及其他技能缺失的教學模式。 優點: 1.強調分散式的教學,採取多單元活動設計方式進行小步驟的教學。 2.符合個別化學習特性的教學原則 3.強調即時的錯誤修正:能先預測學生可能犯下的錯誤,並指出錯誤改正的過程、以進行相關的診斷補救教學。 4.能提供大量練習及複習機會。 缺點: 1.教師必須為教學成敗負全責,壓力過大。 2.忽略學生主動學習的潛能。
一、直接教學的意義:
指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方式,教師組織教材,學生被動吸收,透過教師的說明、示範、複述的策略,幫助學生掌握學習重點。
二、優點:
1.教師可控性佳。
2.教學有效率。
3.能提供多次練習。
三、缺點:
1.學生被動吸吸。
2.缺少同儕互動。
3.不適合高層次思考。
講述法 優點 1.可以依一致的步調安排教學進度 2.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傳遞大量知識 3.教師教材編排較為簡單 缺點 1.學生為被動的接收者 2.依性向與處理交互作用對程度較好學生較無效 3.難以與現實情境互相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