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兩障礙症,均具有語言行攻擊的症狀特徵,且特別限定符合診斷的發作年齡與發作頻率、持續時間,診斷分別說明如下:
侵擾性情緒失調症:僅適用於6-18個案,反覆出現語言或行為上嚴重攻擊、發脾氣,強烈程度和發展階段不一致,每週脾氣爆發至少3次,每次情緒持續易怒幾乎一整天,此模式至少持續一年、至少2種場景。宜留意非躁症症狀,另也無法以鬱症發作解釋個案的狀況。
間歇性暴怒症:滿6歲個案才能診斷,反覆出現無法控制衝動的狀況,一週內兩次以上言語攻擊(發脾氣、爭吵)或持續至少三個月暴力行為,但未造成物品被破壞或導致身體受傷。一年內有3次無預警且沒有目的造成傷害或破壞的爆發,攻擊的程度與心理社會壓力源的程度明顯不相符,爆發通常會導致痛苦或功能受損,並導致經濟或法律後果。
侵擾性情緒失調症與間歇暴怒障礙症之相異處:
侵擾性情緒失調症與間歇暴怒障礙症之相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