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部定課程
總綱所指的部定課程是由國家統一規劃,以養成學生基本能力,以奠定適性發展基礎的「領域學習課程」。不同階段的不同領域,有相對應的節數,例如:第三學習階段每週五節國語課、第二學習階段每週有四節數學、第一學習階段每週有六節生活課……等,用以培養學生的基本能力,均衡發展。
2️⃣校定課程
校定課程則是由學校各自安排,型塑學校願景,強化學生適性發展的彈性課程。例如:社團活動、本土語言、服務學習、統整性主題等。
學校可根據特色、願景,並將其融入於課程當中。
(2)
十二年國教將九年一貫的彈性學習節數調整為彈性學習課程,以下將針對異同進行說明。
相異處: 1️⃣節數比例差異
九年一貫的彈性課程採用彈性比例,十二年國教則採取固定節數。前者的各學習階段節數分配不一,後者則強調統一劃分。
2️⃣增設新住民語文
為尊重多元文化,十二年國教也將新住民語納入必選課程,並增加了七種語言提供學生選擇。
相同處:
1️⃣皆由中央層級單位將課程下放於學校,可依據各校的特色、願景發展課程。
2️⃣兩者皆強調空白課程的概念,重視依照學生的能力安排課程,強調以學生為主體學習。
十二年國教課綱相較於九年一貫課綱,在教學領域、議題間進行是當的轉換與融合,期許學生不論在正規課程或是彈性課程,皆能成為融會貫通的學習者。
一、說明「部定課程」與「校訂課程」的功能(10%)
「部定課程」:
由國家統一規劃,以養成學生的基本學力,並奠定適性發展的基礎。
「校訂課程」:
由學校安排,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
二、分析「校訂課程」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彈性學習節數」的異同之處。(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