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行為主義心理學
教師應與學生共同制定明確的班級規範並設置獎懲機制,透過正、負增強作用的應用,對學生達成行為制約的效果。
2.根據社會學習心理學
教師應注意自身言行,以身作則成為學生學習的楷模,並適時表揚表現優異學生,以增進學生自我效能。
3.根據人本主義心理學
教師應以學生為中心,並對學生展現「真誠一致」、「無條件關懷」以及「同理心」。
1.與學生共同設立明確、可行的班規。 2.安排合適的幹部、小老師,讓學生自主管理。 3.若有學生違反班規,必須確實執行相關處置。 4.利用行為改變技術,增加學生的良好行為,減少不當行為。 5.與班級任課老師密切聯繫,學生在上其他課程時也不能違反班規。 6.對於常性不遵守班級規範的學生,除了當場制止以外,也需了解學生行為背後的原因。 7.利用同儕壓力,使學生減少不當行為。 8.增加親師互動,讓家長了解子女的表現狀況,共同規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