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依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規定,教師輔導與
管教學生時,應依七項原則處理,下列哪一項原則不
包括在內?
(A)預防先於治療
(B)尊重學生人格尊嚴
(C)重視
學生個別差異
(D)不因個人或少數人錯誤而懲罰全
體學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01), B(176), C(793), D(761), E(0) #218345
統計: A(1801), B(176), C(793), D(761), E(0) #218345
詳解 (共 10 筆)
#192563
|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解決問題之方法,並視狀況調整或變更。 |
|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如下: |
| (一)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
| (二)輔導與管教方式應考量學生身心發展之個別差異。 |
| (三)啟發學生自我察覺、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 |
| (四)對學生所表現之良好行為與逐漸減少之不良行為,應多予讚賞、鼓勵及表揚。 |
| (五)應教導學生,未受鼓勵或受到批評指責時之正向思考及因應方法,以培養學生承受挫折之能力及堅毅性格。 |
| (六)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錯誤而處罰全班學生。 |
| (七)對學生受教育權之合理限制應依相關法令為之,且不應完全剝奪學生之受教育權。 |
| (八)不得以對學生財產權之侵害(如罰錢等)作為輔導與管教之手段。但要求學生依法賠償對公物或他人物品之損害者,不在此限。 |
34
32
#376170
目前係由各學校自行訂定「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26
0
#200641
後來這題送分了
8 該題送分。答案(A)(B)(C)(D)均可。
經查「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已廢止,該題送分。
21
0
#643059
都已經要管教了,也就不需要預防了,事情已經發生!
21
0
#665119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
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
19
0
#362156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原係由教育部依(舊)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之授權所定 ,惟2003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已將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改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故教育部已於2003年10月16日廢止該辦法,目前係由各學校自行訂定「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15
0
#643024
廢止還考....
6
0
#320267
廢止了嗎?
2
0
#1478866
本辦法已改由學校自定,無統一版本,建議刪除。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