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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依據《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之規定,國小已安置而未就學的身心障礙學生,學校應於何時造冊通報 學校主管機關,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處理?
(A)開學前一星期內
(B)開學前二星期內
(C)開學後一星期內
(D)開學後二星期內
(E)一律給分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名 稱: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
未解鎖
第 7 條國民教育階段之安置學校,應於開...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
未解鎖
《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