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0.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學校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的支援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多久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A)一週內
(B)二週內
(C)一個月內
(D)二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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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6), B(1254), C(709), D(14), E(0) #25279

詳解 (共 10 筆)

#20362

筆記,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學校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的支援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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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88

建輔會,應於身障生教育安置會議1週前,將鑑定資料給家長

 

學校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的支援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IEP則是開學後一個月內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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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98
普通班也是兩週內召開家長會並遴選班級家長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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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52
IEP開學後一個月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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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34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

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
期至少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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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80
那普通班教師在開學多久後召集班級家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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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37
是的  是開學後一個月內要擬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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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6

IEP的告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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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19
那IEP時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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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23
IEP是開學後一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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