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現行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檢察官為偵查主導機關,司法警察為偵查輔助機關,下列何種司法警察官並非屬於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者?
(A)警察總隊總隊長
(B)憲兵隊長官
(C)警察官長
(D)警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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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5), B(328), C(1031), D(228), E(0) #361377

詳解 (共 5 筆)

#685005

長官→協助

官長→受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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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699

刑訴法第 229 條
下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 :
一、警政署署長、警察局局長或警察總隊總隊長
二、憲兵隊長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相當於前二款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該管檢察官;如接受被拘提或逮 捕之犯罪嫌疑人,除有特別規定外,應解送該管檢察官。但檢察官命其解 送者,應即解送。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拘提或逮捕者,不得解送。

刑訴法第 230 條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
一、警察官長
二、憲兵隊官長、士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 管檢察官及前條之司法警察官。
 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

刑訴法第 231 條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
一、警察。
二、憲兵。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之職權者。
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
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

~補充資料:警察是有司法警察身份,憲兵是軍司法警察身份,兩個執法職務有點不同,警察是維護治安打擊犯罪,而憲兵維護軍紀保衛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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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060
229協助檢察官偵查警察1.署長2.局長...
(共 5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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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5682
(A)警察總隊總隊長(X;協助檢察官)
(B)憲兵隊長官(X;協助檢察官)
(C)警察官長(O;非協助檢察官,而是受檢察官之指揮,猜想官階較小之故)
(D)警察局局長(X;協助檢察官)

刑事訴訟法 第 229 條 (協助檢察官偵查之司法警察官)
下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
一、警政署署長、警察局局長或警察總隊總隊長。
二、憲兵隊長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相當於前二款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該管檢察官;如接受被拘提或逮捕之犯罪嫌疑人,除有特別規定外,應解送該管檢察官。但檢察官命其解送者,應即解送。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拘提或逮捕者,不得解送。

刑事訴訟法 第 230 條 (聽從檢察官指揮之司法警察官)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
一、警察官長
二、憲兵隊官長、士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前條之司法警察官。

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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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6567

請問刑訴§230第一項第一款的警察官長跟題目的 (C)警察官長 不一樣嗎?

230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 一、警察官長。 二、憲兵隊官長、士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 管檢察官及前條之司法警察官。 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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