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0.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7 條,警察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必要措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得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B) 得詢問姓名、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C) 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
體、所攜帶之物及所使用之交通工具
(D) 將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
(E) 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非屬逮捕、拘禁,毋須適用提審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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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54), B(3550), C(1896), D(3653), E(324) #1964684
統計: A(3654), B(3550), C(1896), D(3653), E(324) #1964684
詳解 (共 6 筆)
#3251593
(C)不含交通工具,如果要檢查交通工具是依警職法第8條第2項後段,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D)對於人身短期拘束自由都有適用,因此包含帶返所查證身分也包含其中
EX.執行管束通知書、帶往勤務處所查證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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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4124
V(A) 得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正確
V(B) 得詢問姓名、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正確
(C) 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所攜帶之物及所使用之交通工具
得檢查其身體、所攜帶之物
V(D) 將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7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7 條
I.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A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B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C
II. 依前項第2款、第3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3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D
(E) 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非屬逮捕、拘禁,毋須適用提審法之規定
已屬拘束憲法 第 8 條 人身自由
應適用提審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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