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思想有各種流派,下列何者提出教育應重視文化繁衍與文化創造?
(A)人文主義中的尼爾(A. S. Neill)
(B)存在主義中的馬丁布伯(M. Buber)
(C)精神科學中的斯普朗格(E. Spranger)
(D)第三勢力人文主義中的馬斯洛(A. Maslow)
統計: A(1704), B(710), C(16602), D(434), E(0) #613650
詳解 (共 10 筆)
文化主義教育目的為文化傳承和文化創造。
亦即引導個體接受文化陶冶,進而使個體的主觀性客觀化的過程。
「文化教育學」(Kulturpädagogik) 與「精神科學」(Geisteswissenshaften)
斯普朗格為德國「文化與教育」思想界巨擘,學術貢獻極為深厚。除了「新康德西南學派」的價值哲學,其思想也深受黑格爾、洪堡、施萊爾瑪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狄爾泰(Wilhelm Dilthey)和包爾生(Friedrich Paulsen)等人影響。他曾大力闡述文化、體驗、生活、精神科學等意義,更藉此建構了「文化教育學」(Kulturpädagogik)之理論基礎。
文化教育學實奠基於「精神科學」(Geisteswissenshaften)之理論基礎。狄爾泰所說的「體驗」乃是生命的活動─即內省、直觀生命的活動。這與「認識」的模式有所不同:認識僅止於精神作用的一部份,屬於知的作用;而「體驗」則統一了知、情、意全體精神作用的全我活動。故可言「文化的創造」是生命的表現,也可說是體驗的表現。斯普朗格繼承了狄爾泰「精神科學」的主張,視生命為創造意義與價值的活動。在《青少年心理學》一書中,斯氏提出「了解心理學」(Verstehende Psychologie)的概念:「了解」是將精神的綜合關係當作意義豐富(sinnvoll)來掌握;不同於「理解」(begreifen)或是「解釋」(erklären),僅能從因果法則解釋前後關係。「了解」乃深入內在的綜合關係,進入某種精神關聯的特殊的「價值定位」裡面去。(Spranger, 1924)
從文化教育學的觀點著手,教育的核心價值應有三種:一為保存文化,二為創造文化,最後則是傳遞文化。斯普朗格特別看重文化財的陶冶(Bildung)價值:因為它是人類智慧經驗的累積,應該予以保存或延續,使文化能綿延不斷。同時,教育也是「藉由客觀精神以完成主觀精神」;「藉客觀的文化財來充實個人生活,喚起價值意識,進而有所創造,增加新的成分。」的連動過程。前一部分是「文化繁殖」(Kulturfortpfanzung)的影響階段,後一部分則是「文化創造」(Kulturschaffung)的作用階段。(詹棟樑,198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