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通過始生效力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A)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B)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C)領土變更案
(D)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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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37), B(135), C(326), D(213), E(0) #3369708
統計: A(2637), B(135), C(326), D(213), E(0) #3369708
詳解 (共 8 筆)
#6283675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通過始生效力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A)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7項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雖涉及重大憲政程序,但其處理程序並未規定須經選舉人投票,而是由立法院提出,並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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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7項(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VII.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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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9 項
(C) 領土變更案✔️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5 項
(D) 憲法修正案✔️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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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相關規定,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通過始生效力者,包括以下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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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9項(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IX.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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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5項(領土變更案) V.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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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憲法修正案)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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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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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通過始生效力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A)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A)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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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 各國政府中, 監察機關對違法失職的行政機關使其受到處分、懲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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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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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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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全體立法委員1/4之提議,2/3同意提出
2.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1/2投票,有效票過1/2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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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領土變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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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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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內投票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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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變更的法定程序其內涵就是「人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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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憲法修正案=>立法院提案及複決後,提交全體選舉人投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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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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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內投票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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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
憲法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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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出席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2.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3.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1/2,即通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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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0792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通過始生效力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A)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B)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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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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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領土變更案
(D) 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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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領土變更案 (D) 憲法修正案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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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9045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憲法第90條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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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出,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後,移送司法院大法官審理。若大法官認為彈劾成立,則總統或副總統應即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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