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關於行政機關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B)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主張管轄之機關協議
(C)人民對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D)行政機關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2), B(4447), C(1123), D(149), E(0) #3126917
統計: A(102), B(4447), C(1123), D(149), E(0) #3126917
詳解 (共 10 筆)
#5941847
行政程序法(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修正)
第 13 條
1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2 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
第 14 條
1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2 前項情形,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者,得向各該上級機關之一為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
3 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家或人民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之虞時,該管轄權爭議之一方,應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為緊急之臨時處置,並應層報共同上級機關及通知他方。
4 人民對行政機關依本條所為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166
0
#5976242
(D)
行政程序法第19條第1項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1
0
#6014507
關於行政機關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B)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主張管轄之機關協議
(共同上級機關→各該上級機關協議)
(C) 人民對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D) 行政機關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ㅤㅤ
ㅤ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