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為保護少數股東,證券交易法第 38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符合條件之股東得申請主管機關就發行人之帳冊進
行檢查。該「少數股東權」之要件為何?
(A)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股票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B)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股票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C)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股票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
(D)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股票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證§38-1第三十八條之一(101.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證交法第 38-1 條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