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關於訴訟救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職權並囑託行政機關為調查後,一併於判決主文內宣告准予訴訟救助
(B)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當事人應委由法定代理人證明之
(C)准予訴訟救助者,暫免受救助人繳納裁判費和其他應預納之訴訟費用
(D)已聲請法律扶助者,不得再聲請訴訟救助,以免過度消耗訴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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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3), B(55), C(2648), D(69), E(0) #936257

詳解 (共 5 筆)

#136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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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職權並囑託行政機關為調查後一併於判決主文內宣告准予 訴訟救助
=> 依聲請
裁定 (B)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當事人應委由法定代理人證明之
=>
得由受訴法院管轄區域有資力之人,出具保證書代之 (C)正確
(D)已聲請法律扶助者,不得再聲請訴訟救助,以免過度消耗訴訟資源
=> 法規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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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313
(A)依民事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
(B)依民事訴訟法第109條規定,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得由受訴法院管轄區域內有資力之人,出具保證書代之。
(C)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第1款。
(D)並無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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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687
(D)法律扶助法  第 63 條 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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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9587

(A)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職權並囑託行政機關為調查後一併於判決主文內宣告准予訴訟救助(X;依聲請)
(B)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當事人應委由法定代理人證明之(X;釋明之)
(C)准予訴訟救助者,暫免受救助人繳納裁判費和其他應預納之訴訟費用(O)
(D)已聲請法律扶助者,不得再聲請訴訟救助,以免過度消耗訴訟資源(X;得再聲請。無法條規定禁止)

民事訴訟法 第 107 條 (訴訟救助之要件)
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法院認定前項資力時,應斟酌當事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基本生活之需要。

民事訴訟法 第 109 條 (聲請訴訟救助之程序)
聲請訴訟救助,應向受訴法院為之。於訴訟繫屬前聲請者,並應陳明關於本案訴訟之聲明及其原因事實。
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得由受訴法院管轄區域內有資力之人,出具保證書代之。保證書內,應載明具保證書人於聲請訴訟救助人負擔訴訟費用時,代繳暫免之費用。

民事訴訟法 第 110 條 (訴訟救助之效力)
准予訴訟救助,於訴訟終結前,有下列各款之效力:
一、暫免裁判費及其他應預納之訴訟費用
二、免供訴訟費用之擔保。
三、審判長依法律規定為受救助人選任律師代理訴訟時,暫行免付酬金。
前項第一款暫免之訴訟費用,由國庫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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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049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講的是兩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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