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對外國人為准許入境觀光之許可,但附加不得在我國工作之限制,此附加之附款為:
(A)條件
(B)負擔
(C)期限
(D)廢止權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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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1), B(3163), C(23), D(175), E(0) #2822373

詳解 (共 6 筆)

#5392305
關鍵判斷:【先核准】觀光之許可,【但課予】不得在我國工作之【義務】,即為【負擔】

(1)負擔:係指對【授益行政處分(目前已核准)之相對人】,【課予】特定作為或不作為之【義務。】

(2)條件:係指對【將來不確定之事實】,對行政處分之主要內容為【補充或限制】,可分為【停止條件】及【解除條件。】
【停止】條件係指條件【成就】,行政處分【立即生效】,而【解除】條件則為條件【成就】,行政處分【立即失效】。

考古題比較如下:

21 主管機關以外國人於外語補習班教授外語為條件,准予居留。若離職,原核准之居留失效。此屬何種行政處分之附款?(A)附期限(B)附條件(C)廢止保留(D)附負擔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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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7709

負擔 對於所課之義務, 得強制履行

條件 若遭解除條件, 不得強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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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6773
●附負擔之行政處分(=授益+義務)准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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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453
關鍵判斷=>先核准觀光之許可,但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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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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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1891
一、期限
包括始期、終期、期間。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附期間之行政處分於期間內生一定之效力。例如:內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對於曾經逾期居留之外國人不予申請許可居留之期間。
二、條件
行政處分之效力繫於將來不確定事實者,可分為停止條件解除條件。前者(停止條件),於條件成就時,行政處分發生效力ex:你如果考100分我就買ps5給你。後者(解除條件),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ex:你如果考試不及格,ps5還我。
三、負擔
對於授益處分之相對人課予其履行一定之作為或不作為或容忍之義務者。例如:起造人向建管單位申請核發建造執照,主管機關許可之同時,課予起造人必須開放一定數量之停車位供大眾使用(作為義務)。
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保留得於特定之情形下廢止該行政處分。例如:主管建築機關於建築物在施工中,認有建築法第五十八條所列各款情形,於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負擔本身亦係行政處分,對負擔不服,相對人得循行政救濟方式予以撤銷。

from https://lawyersu.com.tw/civil/civil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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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0942
不履行  負擔 尚須經過 行政機關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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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390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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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指的是行政機關做成授益處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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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3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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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筆記如果不知道是"負擔"還是"條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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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77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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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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