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為使學校輔導工作者保持因應挑戰的最佳狀態,關於專業增能相關法規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初任輔導人員需接受 40 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
(B)學校教師參與輔導知能相關研習每年至少 3 小時
(C)每年辦理在職進修課程至少 18 小時
(D)寒暑假期間辦理進階培訓課程至少 8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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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152), C(101), D(1114), E(0) #2350570
統計: A(40), B(152), C(101), D(1114), E(0) #2350570
詳解 (共 4 筆)
#5481329
1.各級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專業培訓管道,並加強推動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之輔導知能職前教育及在職進修。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至少四十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A)。
3.學校應定期辦理校長、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輔導知能研習,並納入年度輔導工作計畫實施。
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至少三小時(B);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十八小時(C);聘用機關或學校應核給公(差)假。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依第二項規定於當年度已完成四十小時以上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者,得抵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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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9591
113修法了
各級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專業培訓管道,並加強推動教職員與專業輔導人員之輔導知能職前訓練及在職進修。
學校應定期辦理校長、教職員及專業輔導人員輔導知能研習,並納入年度輔導工作計畫實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之職前訓練,其時數不得少於十八小時;每學年並應定期辦理輔導主任或組長之在職進修,其時數不得少於十二小時;聘用機關或學校應核給參加訓練或進修人員公(差)假。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之職前訓練,其時數不得少於三十六小時;每學年並應定期辦理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之在職進修,其時數不得少於十八小時;聘用機關或學校應核給參加訓練或進修人員公(差)假。
前二項職前訓練及在職進修,其內涵應考量參加人員實際工作需求,得以研習、工作坊、專業督導、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參訪交流等方式辦理,並應聘請具有相關專業素養或實務經驗者擔任講師。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定期辦理校長與教職員之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至少三小時;聘用機關或學校應核給參加進修人員公(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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