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那個學者強調:學科教學應同時具備「主學習」、「副學習」和「附學習」三種 目的之論點?
(A)斯賓塞(H. Spencer)
(B)克伯屈(W. H. Kilpatrick)
(C)包爾斯(S. Bowles)
(D)赫爾巴特(J. F. Herb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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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4568), C(83), D(140), E(0) #881551

詳解 (共 2 筆)

#1364169

 一、提倡同時學習原則:在一個時間內的學習並非僅有一種學習,而是包含多種學習:

(1) 主學習:(Primary Learning) 學習所要達到的教學目的。係某種知識、技能或理念 價值規範。

(2) 副學習(Associate Learning):指與功課有關的思想和觀念而言。

(3) 副學習(Concomitant Learning),亦稱輔學習:指學習時養成的理想狀態而言。

二 克伯屈主張設計教學法有四個過程:

    (1)決定目的:設計是一種有目的的活動。

      (2) 擬定計劃:是設計活動中最重要且最難的一步工作。

      (3)實行工作:由教師指導學生從做中學。

      (4)批評結果;由學生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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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學習(concomitant learning):亦稱輔學習,是指學習時所養成的態度、理想、情感、興趣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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