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國於 102 年公布實施高級中等教育法,以下有關高中職多元入學方式的規定,
何者正確?
(A)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並另就部分名額辦理直升與特色招生
(B)重大災害地區學生不受就學區劃定原則與程序之限制
(C)超額比序得以語文與數學領域學習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
(D)特色招生應採學科考試與術科甄選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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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26), B(2142), C(203), D(581), E(0) #863489
統計: A(1826), B(2142), C(203), D(581), E(0) #863489
詳解 (共 10 筆)
#1293753
第三十八條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應採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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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86
第35條(採多元入學方式辦理招生) 為發展多元智能、培育創新人才,高級中等學校應採多元入學方式辦理招生。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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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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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8544
第 37 條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應由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免考入學測驗。申請免試入學人數未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全額錄取。
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其錄取方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就學區內各校主管機關訂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但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有特殊招生需要,擬具課程計畫、招生計畫、名額及免試入學方式,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除得以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外,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
nnnnnnnn
第三項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之原則、程序及相關事項之規定,一百零三學年度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個月內公告之,其後各學年度應於一年前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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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081
請問(D)特色招生應採學科考試與術科甄選方式辦理 錯在哪??
是因為少了學科考試"分發"嗎?
是因為少了學科考試"分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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