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為特殊青少年推動轉銜計畫之主旨是希望能協助他們順利走入社會、步上安居樂業之前程。下列何者不是轉銜計畫之功能?
(A)增進生活適應的能力
(B)符合回歸主流的理念
(C)繼續成人教育並提供成人服務
(D)克服就業過程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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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130), C(525), D(92), E(0) #3231198
統計: A(13), B(130), C(525), D(92), E(0) #3231198
詳解 (共 1 筆)
#6107988
| 法規名稱: |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 |
為辦理學生及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及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專科以上學校應納入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協助學生達成獨立生活、社會適應與參與、升學或就業等轉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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