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甲將自己所有的 A 屋出租給乙,供乙營業使用。關於甲乙間租賃契約,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無契約另有訂定,依民法第 429 條規定,應由乙負修繕義務
(B)若約定由甲負修繕義務,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甲修繕,如甲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乙不得終止契約,惟得自行修繕而請求甲償還其費用
(C)甲於租賃關係存續中,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乙不得拒絕
(D)若由甲負修繕義務,乙縱經催告,仍不得自行修繕而請求於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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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8), B(1896), C(3735), D(477), E(0) #2064333
統計: A(188), B(1896), C(3735), D(477), E(0) #2064333
詳解 (共 9 筆)
#359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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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4054
參 https://www.zoomlaw.net/files/16-1138-13443.php
案例:
甲向乙租屋居住,五月梅雨連連屋內開始漏水,甲通知房東乙修繕房屋,乙卻置之不理,甲該怎麼辦?
民法第429條第1項:「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例如: 出租人的修繕義務。
第429條第2項:「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C)
例如 : 承租人應配合出租人進行修繕的必要行為,例如讓出租人進入租屋或搬動移開物品以進行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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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4969
出租人義務:繳納稅捐、負責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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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7834
民法 第 429 條
立法理由:謹按出租人有使承租人使用租賃物之義務,雖已交付其物,亦須為以後使用上必要之修繕,故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其因修繕所需之費用,應由出租人負擔。此
本條第一項所由設也。又為完全其修繕義務計,於承租人之權利,亦不得不略加以限制,故出租人關於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為雙方均得持平之保護。此第二項所由設也。
出租人:修繕義務
承租人:通知義務
選項C 429-2
如房屋修繕,承租人有義務配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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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9693
34 甲將自己所有的 A 屋出租給乙,供乙營業使用。關於甲乙間租賃契約,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無契約另有訂定,依民法第 429 條規定,應由乙負修繕義務(X)
(A)如無契約另有訂定,依民法第 429 條規定,應由乙負修繕義務(X)
第429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甲)負擔。
(B)若約定由甲負修繕義務,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甲修繕,如甲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乙不得終止契約,惟得自行修繕而請求甲償還其費用(X)
第430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乙)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乙)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C)甲於租賃關係存續中,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乙不得拒絕(O)
第429條第二項 出租人(甲)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乙)不得拒絕。
(D)若由甲負修繕義務,乙縱經催告,仍不得自行修繕而請求於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X)
(D)若由甲負修繕義務,乙縱經催告,仍不得自行修繕而請求於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X)
第430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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