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中,要求食品業者從事食品及其
相關產品輸入業務時,其「產品流向資訊」的管理項目,不包含?
(A)物流業者及下游廠商的名稱
(B)食品生產業者名稱
(C)產品批號
(D)交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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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66), C(7), D(44), E(0) #1779529
統計: A(15), B(66), C(7), D(44), E(0) #1779529
詳解 (共 1 筆)
#3091874
產品流向資訊:
(一)產品運送之物流業者其名稱、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二)非屬自然人之直接產品買受 者之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其為食品業者,並應包含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三)產品名稱。
(四)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
(五)批號。
(六)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
(七)交貨日期。
(八)回收產品之名稱、重量或容量、批號、有效日期、回收原因及其處理措施;返貨者之名稱及地址。
(九)銷貨退回產品之名稱、重量或容量、批號、有效日期、銷貨退回原因及其處理措施;返貨者之名稱及地址。
(十)不良(含報廢)產品之名稱、重量或容量、批號、有效日期、不良(含報廢)原因及其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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