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手冊第五版(DSM-5),下列何者為書寫障礙學生的主要鑑定基準? 甲.書寫文字表達明晰度
乙.書寫文字表達組織性 丙.文法與標點符號正確度 丁.文字推論或理解深層含意能力
(A)甲乙
(B)甲乙丙
(C)乙丙
(D) 乙丙丁
統計: A(1027), B(2314), C(242), D(198), E(0) #1996248
詳解 (共 9 筆)
三、 診斷標準中對學業技能困難詳細列舉:
第四版中列舉三項診斷標準,第五版中增加為四項診斷標準。其中,對於學業技能的困難有更詳細的說明:
i.不正確或是緩慢以及吃力的讀字(例如朗讀單字不正確、緩慢且不確定,常常用猜的、唸出字音有困難)
ii.對於文意的瞭解有困難(例如,也許讀段落正確,但是不瞭解次序、關係、引申意思或是深層文意)
iii.拼音困難(例如母音與子音的增加、遺漏或是替代)
iv.書寫表達困難(例如有文法錯誤或是句子中的標點符號錯誤、段落組織能力不佳、書寫表達缺乏清楚的概念)
v.數感、數學是時或是計算有困難(無法瞭解數字、數字的大小以及關係,用手指算個位數的加法,而無法像一般同儕一樣直接提取出答案、在計算過程錯誤或是顛倒程序)
vi.數學理解有困難(例如,應用數學概念、事實或是解量性問題的程序有困難)。
引自http://blog.ncue.edu.tw/weipailu/doc/39696
以下來自呂偉白blog!!!!!!!!!!!!!!!!!!!!!!!
第五版取消第四版中的次類別,而改為只有特定學習障礙這一個大類別。學業領域的困難名稱仍與原來的次類別類似,但是改以註記(specify)的方式,而不再是第二個層次的障礙類別。註記的項目有:(1)有閱讀缺陷、(2)有書寫缺陷、(3)有數學缺陷。也取消了第四版中的「其他非特定性學習障礙」次類別(learning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這個名詞。也就是說依據第五版診斷的名稱不會再出現reading disorder或mathmatics disorder這樣的障礙名稱,而是統一的以特定學習障礙名詞取代。
-
是書寫缺陷不是書寫障礙!!!!!!(雖然我覺得是換湯不換藥)
-
iv.書寫表達困難(例如有文法錯誤或是句子中的標點符號錯誤、段落組織能力不佳、書寫表達缺乏清楚的概念)
我想題目要表達的應該在這
Impairment in written expression 書寫缺陷
1.Spelling accuracy 拼寫準確性
2.Grammar and punctuation accuracy 語法和標點符號的 準確性
3.Clarity or organization of written expression 書面表達的
清晰度或組織性
依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手冊第五版(DSM-5),以下何者為數學學習障礙的主要診 斷特徵: 甲、對數字的大小與理解關係欠佳 乙、提取算術實際法則的記憶去進行運算有困難 丙、知覺能力缺陷而在辨識數學符號或分類時有困難 丁、於應用數學概念或程序處理計量問題有嚴重困難
(A)甲乙丙
(B)甲乙丁
(C)甲丙丁
(D)乙丙丁 資料來源:3. 依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手冊第五版(DSM-5),以下何者為數學學習障礙的主要..-阿摩線上測驗 (yamol.tw)